各位尊敬的业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佛山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佛山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目前,国家正大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已纳入此范围,我局正组织开展佛山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意愿摸查和项目申报工作。本次工作主要内容是支持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含商住)项目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特别强烈的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
二、申报对象
佛山市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含商住)项目中,支持已办理使用登记15年以上(2009年1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2004年1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使用登记年限未及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也可以申报。
三、补贴金额
成功获批的老旧电梯,实施更新的将获得政府定额补贴15万元/台,实施改造的将获得政府定额补贴5万元/台。
老旧电梯更新指拆除原有旧电梯,重新安装相同品牌或不同品牌的新电梯。老旧电梯改造指不更换原有电梯,仅采用更换、调整、加装电梯零件等作业方法,改变原有电梯的主要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排除安全隐患。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于2024年11月28日截止。
五、申报条件
(一)符合本通知第二点申报对象要求。
(二)2024年已开工,且未获得2024年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
(三)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实施改造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5万元。
(四)业主已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
(五)多渠道筹措更新改造资金的,应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六)申报项目于2025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上述第(四)、(五)点是影响获批成功率的最重要因素。
六、申报主体及方式
本次摸查、申报工作原则上由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处(企业)组织实施。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申报的成功率,建议由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处(企业)与电梯生产商充分沟通,也可以由电梯生产商统一申报。有规模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组织在本市的所有在管项目统一摸查、申报。
七、申报工作步骤与要求
(一)明确改造对象
物业管理处(企业)提供电梯使用登记年限、故障次数、维修费用等,方便业主了解电梯的情况。
(二)形成方案
组织者与电梯制造商充分接洽,形成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包括电梯品牌、主要性能和报价)、出资方案(获得或未获得政府补贴两种情况下每户需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的费用、公共收益分摊的费用)、电梯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
(三)依法组织表决
组织者利用佛山智慧房产系统(详见附件佛山市智慧房产系统二维码)或者纸质方式,就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事项进行表决,形成业主投票结果,并由业主委员会(如有)和社区居委会、街道城建办盖章确认。
(四)整理提交材料
相关申报材料请尽快完成,交各镇(街道)住建部门汇总后上报区住建水务局。
来源:广东特种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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