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如何申请?老楼加装电梯安全吗?近日,聊城市住建局召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解读会,对《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试行)》进行解读。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一个单元原则上只允许加装一部电梯,应征得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同时还要满足以下条件: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可出具房屋产权来源合法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地上主体结构4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实施,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电梯外观、材质应与原楼房建筑风格相协调,不得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
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就下列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加装电梯的品牌、型号及工程施工方案;加装电梯工程预算及建设费用分摊筹集方案;确定电梯使用单位和投入使用后的电梯维保方式;电梯投入使用后的运行能耗、维修保养等费用分摊筹集方案;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和补偿资金的分摊筹集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可以通过: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资金;社会投资;其他依法可用于加装电梯的资金等方式进行筹集。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无需重新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免予征收地价,无需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运行、维护等费用,可根据楼层、面积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自行筹集,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
按照“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财政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市城区每部电梯财政补助10万元;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